前    言

 

隨著這本以基本權利為主題的法律彙編的面世,立法會與外界的聯繫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通過這一新的途徑,立法會得以將其制定的法律、編製的意見書等工作成果推介給法律工作者、高等院校師生,特別是市民大眾。

這項計劃的主要目的顯而易見,是在於推廣法律;事實上,當今世界各地的立法者,除單純制定法律外,都愈來愈希望,更準確地說,愈來愈需要使法律為特定的適用對象以及整個社會所知悉,從而打破法律的封閉狀態,將其作為與普羅大眾息息相關的重要事物推廣至所有的人,而不僅僅限於少數從事法律工作的專業人士。

作為立法者,立法會推廣法律並不僅僅在於使法律為人所知,而且更在於從一個層面將澳門最高法律中所規定的一項基本權利,即《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三十六條所規定的訴諸法律的權利得以具體落實。

與此同時,立法會也將實現縮短立法機關與本地社會距離之願望。

立法會就基本權利方面制定了很多法律,有關基本權利的彙編將分為多冊,每冊涉及一項具體的基本權利。今天基本權利彙編的出版算是第一步,至於有關其他不同法律領域的計劃,將會陸續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