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6月27日全體會議摘錄

 

主席林綺濤:我們現在對議程的第六項進行一般性的討論,其內容是「與動物競跑有關的刑事不法行為」的法律草案。

(停頓)

主席:委員會做了一個新的行文,它對原文沒有作出顯著的修改,祇是為了配合新《刑法典》的原則做了一個很謹慎的及深入的工作。而在八九年時,當時這個法例是沒有這個標題的,有些動詞是未來式的,所以現在要進行有關的修改,但沒有作出顯著及深入的修改。

現在一般性討論這份草案。

(停頓)

主席:如果大會在一般性都清楚了的話就可以進行表決了。現在就對這份法律草案作一般性的表決。

華年達議員,你是否希望發言呢?……很好。現在進行一般性的表決。

同意的議員請舉手……謝謝,一般性獲得一致通過。

華年達:主席閣下……

主席:華年達議員請講吧。

華年達:我覺得這份草案也是一個很技術性的問題,所以我們應該好像以前那樣做。

主席:梁慶庭也做了一個動議,相信吳榮恪議員也會認同的,而現在華年達議員也將這個意思提了出來。

這個草案是較為簡單的,但既然有動議的話,那好吧,我們就看看會有甚麼決定吧。

同意這個動議的議員請舉手:……一致通過。因此將這個草案的細則性通過交由專責委員會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