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林綺濤:現在繼續進行我們的工作。進入議程工作的第四點——審議「規範人體器官及組織之捐贈、摘取及移植」的法案提案。
現在我們休會數分鐘好讓執行權的代表進入會場。
(休會)
主席:會議繼續。
繼續審議「規範人體器官及組織之捐贈、摘取及移植」的法案提案。與我們一起工作的有執行權代表JOS?SANTOS,他是葡國醫生公會委員會的成員,亦是衛生司技術學校的校長。他曾參與委員會的工作及討論。相信各位議員已閱讀了委會所編製的詳盡的意見書了,同時,委員會亦遞交了一份新的文本。
在休會的時候,我與JOS?SANTOS談了一會兒,得知執行權接納委員會所制定的新的條文,並認為這是經過委員會深入思考而改善的成果。委員會討論時分析了很多個國家同類的法例,如香港、葡國、歐洲委員會、世界衛生組織等;有關的詳情在委員會意見書內已載明。在分析法例的時候,各醫生亦給予了很多寶貴的貢獻,如本人在議程前亦提及得到科英布拉大學法律教授MANUEL DA COSTA ANDRADE的協助;由於得到種種的協助,使我們的法律更為完善。MANUEL DA COSTA ANDRADE亦曾對本人說這一法律是一項很完善的法律,多方面亦優勝於葡國的同類法律。聽到他的稱讚,本人感到非常高興。
現在進行一般性的討論。
由於本提案內有很多事項都涉及組織章程第三十一條第一款b及c項,因此,很多細則性的條文都需要三分之二的贊成票才可通過。
梁慶庭議員請講。
梁慶庭:主席閣下、各位同事、執行權代表:
本人早已覺得「規範人體器官及組織之捐贈、摘取及移植」的法案提案確實需要盡快制定,很高興今天這一法案終於能在本會正式討論了。
本人及其他同事參與了澳門眼庫基金,得悉此一基金亦協助進行一些簡單的眼角膜移植手術,顯見澳門有條件進行此項手術,但亦知悉今年兩個眼角膜移植手術都不能在澳門進行,而要到中國的廣州進行。所以,及早及適時地通過有關的法律,本人認為是適合的並認為對澳門有關方面的發展有一定的幫助,特別是在推動市民對器官的捐贈方面的意識上,所以,本人非常支持此法律的通過。
多謝!
主席:請問那一位議員要求作出一般性發言呢?
本人想向委員會提出一個問題,在提案內有一條條文規定:向 j眾宣傳此方面的意識,以便獲得市民支持及踴躍的響應。很多國家在制定此類法律的時候都硬性規定有關宣傳的方針,本人想得知委員會有否討論過這方面的問題呢?
華年達:多謝主席:
這方面的事情在委員會內並不是採取此一方式探討的,本人認為,只要在意見書內有此一條文,便表示需要作出宣傳的工作,以便給市民有關方面的教育並使他們踴躍支持。但是,這一法律的執行需要依賴一定的規範,特別是接納贈與人登記方面。本人相信法例內對鼓勵市民作器官捐贈的宣傳方面已有足夠的規範了。
有一方面我們需要特別留意的。由於法律規定不允許器官作買賣用途,所以,我們必須鼓勵市民踴躍捐贈器官,並作出死後捐出器官的登記。本人還記得二十多年前澳門的血漿供應不足,但現在這一情況已不存在,顯見本地區的市民已有捐血的意識。
本人希望這一個法律可以帶動市民捐贈器官的意識,使更多的人受惠。雖然這法律沒有任何特別的規範,但是,透過宣傳不單可以讓市民接受捐贈器官的意識,同時,利用事先登記作途徑則可以將此一法律的效果發揮更大。
主席:多謝議員。
是否有議員想在一般性審議作出發言呢?
本人相信已可以進行一般性表決了。
由於執行權亦接受此一文本,故現在可以進行一般性表決。
一般性同意的議員請舉手;反對的議員請舉手;一致通過。
現在進入細則性的審議。
劉焯華議員請發言。
劉焯華:主席閣下:
本人想提出一個問題。
剛才在休會的時候,從部分議員處得悉制定這一法律涉及到較複雜及專業的立法技術;故個人認為若在大會上逐條研究及討論,恐怕會花很長的時間,所以,本人引用立法會章程的規定,向委員會主席華年達提議將此一提案的細則性表決工作交由委員會進行,然後將結果提交大會作一個整體性的表決。
委員會主席對本人的建議有何意見呢?
多謝!
主席:議員提出的並不是一個正式的建議,只是想聽一聽委員會主席的意見,是嗎?
華年達議員請講。
華年達:本人認為議員的建議是可行的,因為制定這一法律確實存在一定的複雜性及技術性困難,所以,交由委員會審議較適合,同時,亦沒有違反章程的規定,在最後表決時候,任何議員都可以逐條提出問題討論。
如果大會同意的話,本人想作如下的呼籲:下星期二下午四時三十分,所有議員將被邀請出席委員會會議,就此一提案作細則性的討論,那時候,任何議員都可以提出修改建議。本人認為這一提案在委員會內再沒有任何大修改了,因為委員會事前已作出了詳細的分析,若沒有新構思,較難產生新的討論,只會在行文上作出輕微的改善罷了。
本人首先多謝下星期二(四月十六日)出席委員會的議員,時間為下午四時三十分,地點在本會的議員辦公室內,倘人數太多,則會改到本會議廳內進行。本人相信下星期二便可以完成這一個提案的工作了。
多謝!
主席:多謝議員!
確實這一提案所需要的技術較複雜及專業,因此,在大會內審議並不太適合。由於劉焯華議員的建議及華年達議員的決定,我們將會把本提案的細則性表決留待委員會內進行。
現在將劉焯華議員的建議:將這一條文交由憲法、權利、自由、保障事務委員會作細則性表決的動議交由大會討論。
同意這一動議的議員請舉手;大多數通過。
很可惜,這一條文並不是一致通過,因為吳國昌議員剛剛離開了,現在才進入會場,所以並不能參與表決。
現在討論的法律提案將會交由有關的委員會在下星期二下午四時三十分作出細則性審議。下星期四本會亦會召開大會,若這一提案獲得通過,將會在下一次會議內作整體性表決;同時,由於今天也有一個議程押後在下一次會議討論,而反貪污專員公署所提交的報告亦有可能在下一次會內一併作出討論。所以,下星期的會議已準備了一系列的議程。當然,我會在會議前發出召集書的。
今天的工作已完結。本人以立法會的名義多謝JOS?SANTOS出席今天的會議及在委員會內所作出的貢獻。
會議結束。